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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5月29日電 據聯合國網站消息,巴基斯坦一名25歲的年輕女子因不顧家人反對,與自己所愛的男人結婚,本周二被20多位家庭成員用石塊活活砸死,死者生前已懷有三個月的身孕。聯合國人權高專皮萊5月28日發表聲明對事件予以強烈譴責,並敦促巴基斯坦政府採取更多措施,防止類似事件的發生。
  皮萊在聲明中指出,她對巴基斯坦女子法爾扎納•帕爾文(Farzana Parveen)之死深感震驚,帕爾文與許多巴基斯坦婦女一樣,由於嫁給自己所選擇的人而慘遭家人謀殺。
  根據人權高專辦收到的報告,事件發生時,帕爾文和丈夫正在前往拉合爾高等法院的途中,準備對帕爾文的父親有關她遭到男方綁架而非法結婚的指控做出回應,包括帕爾文的父親和兩名兄弟在內的20多名家庭成員用石塊向他們發動了襲擊。
  皮萊指出,巴基斯坦每年都有成百上千的婦女由於拒絕包辦婚姻和自由戀愛而遭到殺害。據統計,僅2013年,就有869名巴基斯坦女性死於所謂的“名譽殺人”,但由於許多此類事件被偽裝成事故或者根本沒有報告和記錄,因此實際數字可能要高很多。
  皮萊表示,她甚至不想用“名譽殺人”一詞來稱呼帕爾文事件,因為,“以這種方式殺害一名女性,完全沒有絲毫‘名譽’可言。”
  皮萊就此敦促巴基斯坦當局採取緊急而強有力的措施,結束持續發生的“名譽殺人”以及其他侵害婦女的行為。
  皮萊強調,巴基斯坦當局還必須做出更多的努力以保護像帕爾文一樣的女性,帕爾文在前往法院途中遇害的事實顯示出該國在“名譽殺人”頻頻發生的情況下,為處於危險之中的女性提供保護方面的嚴重不足。
  皮萊指出,“名譽殺人”的肇事者通常很少遭到起訴,而且即使受到指控,與其犯下的預謀殺人罪行相比,他們往往只得到輕得幾近荒謬的判處,這種現象是不可接受的。她強調,認真努力阻止此類犯罪,並確保將肇事者繩之以法是一國政府和司法機構的責任。
  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2013年在對巴基斯坦進行審查時,曾對該國落實保護婦女權利的法律的狀況表示關註。委員會指出,儘管巴基斯坦在2004年對刑法進行修正後,已將以維護名譽為名的侵犯行為定為犯罪,但在有關“補償”和“懲罰”的條款規定下,肇事者往往被從輕發落,量刑過輕或完全赦免。  (原標題:巴基斯坦懷孕女子因自由戀愛結婚被家人用石塊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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