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記者 張西陸 實習生 張丹愉 通室內設計訊員 沈源
  《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條例》(簡稱《條例》)將於明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昨日,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信用貸款保障局相關負責人向媒體介紹《條例》實施後影響參保人的七大政策變化。
  其中,《條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兩大重要的變化,一是2014年1月1日起首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二是明確規定當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出現裝潢收不抵支時,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市人社局方面提醒市民,只要在明年元旦前有參保記錄的,依然可代償以享受10年最低繳費年限的待遇,市民可抓住最後機會前往地稅部門登記參保。
  另外,市人社局副局長陳敏透露,按規定,在《條例》實施後的10個月之內須出台相關執usb行細則,目前人社部門正在積極起草,力爭提前出台細則,明確《條例》執行細節。
  最低繳費年限延長5年
  作為新政的一大亮點,醫保條例明確將職工醫保退休後不繳費享受醫保待遇的最低繳費年限從10年延長到15年。
  同時,為避免引發廣大參保人員的矛盾,保持社會醫療保險政策的延續性和穩定性,條例中明確了“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法律適用原則,即《條例》實施之前已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仍按原規定10年執行,《條例》實施後首次參加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的人員,最低繳費年限調整為15年。
  記者瞭解到,這一新規對於正常參保的職工醫保參保人來說影響“微乎其微”,而受影響最大的,可能是至今從未參加醫保又即將面臨退休的靈活就業人群,如果在新政實施後才登記參保,其退休時就必須按照最低繳費年限15年進行一次性補繳。
  對此,市人社局醫保處處長李程表示,最近半年以來,廣州的確出現了集中參保的“熱潮”,僅今年以來廣州市職工醫保的參保人就增加了四五十萬人,雖然不能判斷是否都是“突擊”參保的市民,但新增人數確實比往年要多許多。
  李程提醒,只要在明年元旦前有參保記錄的,就不算是“首次參保”,依然可以享受10年最低繳費年限的待遇,因此市民可“抓緊”最後的機會前往地稅部門登記參保。
  市地稅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目前地稅部門已經啟動了“應急機制”,市民只要在今年12月29日之前前往地稅部門參保登記,並通過銀行賬號完成劃扣繳費的,都可成功參保,切莫趕在12月31日最後一天才登記參保,否則出現繳費不成功等情況就無法補救。
  居民醫保缺口政府“兜底”
  《條例》出台意味著廣州職工、居民兩大醫保首次有了立法規定。
  記者瞭解到,在“新醫改”還未明確職工、居民、公費醫療三種醫保如何整合之時,去年12月,廣州曾提出要打破職業界限,在制度、繳費、待遇未統一情況下,將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兩者“統籌使用、統一核算”,用職工醫保基金的結餘,來填補廣州居民醫保數億的資金不足。
  此前,對於這種方式,有《條例》聽證代表贊同此舉,認為這體現社會的“富幫窮”的社會美德,也有代表則直言這是政府在“劫富濟貧”,該行為違法。隨後的《條例》網絡徵詢意見時,網友對該問題同樣分裂成兩派。
  此次《條例》最終採納了反對兩個基金統籌使用、統一核算的聲音。為加強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體系和運行體系建設,《條例》在資金投入、政府補貼、服務平臺建設、經費保障等各方面明確了各級人民政府應承擔的責任,保障並逐步加大對社會醫療保險事業的投入,視財力情況逐步增加政府補貼資金。
  同時,《條例》還規定了在社會醫療保險統籌基金出現收不抵支時,由各級人民政府給予補貼。
  明年出台統籌城鄉醫療保險政策
  為加快推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進程,《條例》明確規定了建立城鄉一體化的社會醫療保險制度,通過整合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城鄉居民社會醫療保險,實現統一政策、統一管理、基金統籌,並明確統一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主管。
  昨日,陳敏介紹,廣州計劃2015年實現居民醫療保險城鄉統籌的目標,目前正在抓緊研究城鎮居民醫保制度和新農合制度的整合。按“總體規劃、分步實施、資源共享、平穩過渡”的原則,分三步推進醫保城鄉統籌。
  今年完成廣州“五區一市”(白雲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蘿崗區、增城市)新農合制度之間及與城鎮居民醫保制度之間的差異分析,做好全市新農合制度整合的有關準備工作。明年廣州將實現統一的新農合籌資和待遇標準,並逐步規範經辦管理工作。2015年,將新農合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整合為廣州市城鄉居民社會保險制度。
  “2014年在創造條件,2015年正式實施。”陳敏表示,2014年人社部門將出台統籌城鄉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具體的繳費標準和待遇水平正在研究、分析、測算,屆時將按照規範性文件要求,征求公眾意見,把制度落實到位。  (原標題:元旦前有參保記錄 最低繳費年限仍為10年)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lf42lfwui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